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 正文

政策推介 | 2023年宜兴市“陶都英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计划:环球观点

2023-02-09 06:08:17    来源:创成汇

文脉厚重、人才辈出。宜兴拥有万名大学教授,百名大学校长,32位两院院士,是闻名中外的“教授之乡”、“书画之乡”。2022年,宜兴GDP达到2236.72亿元,综合实力长期位居中国百强县市前十,是宁杭生态经济带新兴中心城市和苏浙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

01

政策背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重点围绕高端线缆、节能环保、无机非金属等传统优势产业,集成电路、新能源、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通用航空、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引进一批海内外“高精尖缺”和解决“卡脖子”技术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来宜,为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02

项目类别

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主要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力,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创新创业团队。分为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2个类别。

科技创业人才(含创业初创培育):

主要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来宜自主创业,能够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的人才。

科技创新人才:

主要支持我市企业从市外引进,具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能够领衔重大研发项目,解决核心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才。

获得2022年度“陶都英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直通券的项目,需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不进行项目答辩。

关注“创成汇”,了解更多政策信息!

03

扶持政策

(一)项目资金

1. 对获得立项的创业领军团队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且不超过团队在创办企业中实际货币出资额度。

2. 对获得立项的创新领军团队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且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的50%。

3. 对获得立项的创业初创培育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得立项的科技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且不超过人才在创办企业中实际货币出资额度。

4. 对获得立项的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且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的50%。

(二)生活补贴

项目实施期内,给予个人最高25万元生活补助。

(三)载体配套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创业类项目给予5年内最高100m²免费工作场所和1000m²免费生产厂房或3年内最高30万元租金补贴。

(四)安家补贴

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或3年内每年最高5万元租房补贴。

04

申报条件

(一)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团队由1名团队带头人、2-5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核心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其中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不少于1人。

2.团队入选后,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须在申报单位继续工作3年以上,并在宜缴纳个税或参加社保。

3. 团队带头人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2)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中国专利金奖(前2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近5年,在Nature、Science、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

(4)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高级成员(fellow)。

(5)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教授、副教授。

(6)近5年担任过年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

(7)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双创团队带头人或双创人才创新创业类)或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

(8)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4. 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软件互联网、高端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专家或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二、分类条件

1. 创业领军团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应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引进到我市并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生物医药产业可放宽到2017年1月1日。

(2)自然人直接出资的,团队带头人实缴货币出资在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2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且个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每位团队成员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或百分之百持股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4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实缴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人才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合同期内,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可由配偶代持;如外籍人才的配偶同为外籍,也可由外籍人才的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上述特殊情况代持的,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股权代持公证书)。

(3)申报单位项目总投入1000万元以上,前期实际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2019年以来获得国家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②2019年以来获得省单项1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

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名),如立项时是非主要参与人、项目实施中转为主要参与人的,申报时须提供立项部门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并加盖部门公章(立项部门内设处室出具无效)。

2. 创新领军团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均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引进来宜,已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在宜缴纳个税或参加社保。

(2)团队带头人年薪不低于50万元,团队核心成员从到宜兴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均不低于2万元(以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为时间段,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工资发放单等为准,并提供详细说明)。合同期内,薪酬不得降低。

(3)合同期内申报单位配套用于引进人才科研和技术成果转化的自筹经费(不含财政资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4)申报单位实施的项目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2019年以来获得国家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②2019年以来获得省单项1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

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名),如立项时是非主要参与人、项目实施中转为主要参与人的,申报时须提供立项部门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并加盖部门公章(立项部门内设处室出具无效)。

(5)申报单位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缴纳税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由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

②主板上市企业(包括科创板);

③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动漫企业、或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

④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⑤2021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

(6)优先支持从海外或省外引进、企业高薪聘请、全职引进的人才。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二)科技创业人才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 具有3年以上(博士有1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

3. 申报人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引进到我市,并在我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生物医药产业可放宽到2018年1月1日。承诺入选后在宜连续工作3年以上。

4. 申报人担任申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

5.自然人直接出资的,申报人实缴货币出资在申报单位注册资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放宽至不少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在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且本人到位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

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对于上两级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册的,可放宽至两个层级),申报人在申报单位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3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股权占比;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少于20%,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的不少于10%)。

兼有两种出资方式的,货币出资金额按比例加权计算,其中自然人出资的按100%计算,持股公司出资按50%计算;股权占比为自然人出资和持股公司出资两种情况股权占比相加计算。在入选后合同期内,申报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

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可由配偶代持;如外籍人才的配偶同为外籍,也可由外籍人才的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上述特殊情况代持的,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股权代持公证书)。

6. 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核心成员的创业团队。

7. 所创办企业正常运行,有固定的办公、研发、生产场地;在申报前已有2人及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有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必要固定资产投入;有与项目产品密切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优先支持:所创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已获得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三)科技创新人才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其中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1月1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 具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

3. 申报人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全职引进到我市,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在宜缴纳个税和参加社保,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4. 申报人从到宜兴工作次月起,月均薪酬不低于3万元,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月均薪酬不低于2万元(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银行工资发放单等为准,并提供详细说明)。入选后合同期内,薪酬不得降低。

5. 申报人来宜后为企业创造显著的创新成果,成绩突出。参与企业至少1项与项目密切相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申请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科技和人才计划项目。

6. 申报单位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缴纳税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由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

(2)主板上市企业(包括科创板);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动漫企业、或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

(4)拥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和人才创新平台;

(5)2021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

7. 申报单位配套用于引进人才科研和技术成果转化的自筹经费(不含财政资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

8. 尚未回国人才申报条件参照国家引才计划相应类别,引才后需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3 年。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排版 / 白洛雨

审核 / 孟极、祝余

发布 / 祝余

创成汇平台

创成汇是一家全球专业的创新创业生态链平台,旨在以线上系统为服务载体,整合国内外优质双创资源,采用大数据、智慧智能等高新技术理念和互联互享的物联网先进产业模式,从而搭建起政府、企业、人才、资本、园区、创服为一体的生态链,助力各地政府打造双碳园区、低碳园区和产业聚集区,助力当地双碳目标加快实现,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目标!

至今,平台已服务政府机构380+,平台入驻创新型企业138000+,高层次创新人才20000多位,入驻高瓴资本、达晨财智、东方富海、中南创投、金雨茂物、基石基金、深圳高新投、明势资本、深投控资本、毅达资本、险峰投资、软银中国、苏美达资本、正轩投资、国唐资本、凯石资本、创东方、启赋资本等国内知名机构投资人1000多位,拥有超百万线上创业资源,平台生态交易额达数亿元。

平台可提供三招三引(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招企引税)、投融对接、企业服务、科技园区运营、产业基金运营、人才飞地孵化器。

欢迎各地政府登录创成汇平台(www.cchccc.com)浏览或扫码咨询。

扫码咨询

闫先生 138 2883 6760

一键四连,了解更多大赛信息!!!

分享

收藏

点赞

在看

关键词: 申报单位 持股公司 注册资本

«上一篇: »下一篇: